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本府依據政府採購法第70條成立直轄市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,查核本府暨所屬機關、學校各項公共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。

114年度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人員任務分配:(組織準則第五條及第六條)

1.召集人:趙副市長卿惠,綜理工程施工查核事宜。

2.副召集人:水利局局長邱忠川、韓榮華參事、工務局局長陳世仁,協助及代理召集人綜理工程施工查核事宜。

3.執行秘書:工務局副局長鄒譽名,承召集人之命,處理查核小組日常事務。

4.查核委員:實施工程查核及處理所查核工程之待處理事項。

5.工作人員:協辦查核小組業務。

 

 

Art editor Im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