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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護道路申挖施工現場安全順暢 未依規定辦理交維罰處不寬貸

道路申挖施工交維影響交通順暢,經常引起民怨;市府工務局為解決這項困境,今(22)日辦理「臺南市道路挖掘完工結案暨宣導會」,再次耳提面命要求管線及公務相關機關,確實做好交維計畫,保持道路施工場域的交通順暢,若經1999舉報或路證巡查人員發現未依規定辦理,將依法罰處,絕不寬貸。

市長黃偉哲十分重視道路安全與行車順暢的問題,一再要求相關單位要注重道路施工,不能影響民眾行車的權益,並特別強調施工時間務必要避開上下班尖峰時段。工務局今天針對管線單位及公務相關機關,於上、下午各辦理一場檢討暨宣導會。

工務局表示,申請道路挖掘施工現場,除要留意交維路線的漸變線,亦需有明確施工標示及路證資料;同時出示14種交維計畫形式示意圖加強與會人員的認知。工務局更要求強調,管線單位一定要加強臨時或一般案件的工安、交維,並落實施工時間避開上班時間(07:00~09:00、17:00~19:00);若未依規定做好交維一旦被發現,將依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,處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罰款。

為實踐臺南市幸福安全的生活環境,工務局持續朝向「沒有最好只有更好,好還要更好」的方針,打造便捷安全的交通。

發稿人:工程企劃科 李開菊  聯絡電話:2991111轉81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