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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查建築工程深開挖案件 確保施工安全 避免損鄰

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新聞稿

發稿日期:112年9月18日

標題:清查建築工程深開挖案件 確保施工安全 避免損鄰

內文:

為保障建築公共安全,工務局上星期針對新建建築工程申報深開挖勘驗案件,進行無預警查核,並委託第三方專業技術單位派員協助勘查,先後查核3處工地,勘查結果尚未發現有安全疑慮,工務局請施工團隊繼續作好安全措施及監測。

 工務局強調,針對新建工程申報地下室開挖件,會持續嚴格稽查,以確保施工過程安全,不會發生損鄰情事,危害公公安全。另對於新建工程發生損鄰情事時,於接獲申訴的第一時間,會同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及建築師現場勘驗,有危及公共安全之虞者,當場勒令停工。

工務局指出,經勒令停工的建案,承造人應採取維護、補救措施,經勘驗評估不影響公共安全後,始可復工。而損鄰案件也都持續列管受損狀況至協議和解或評審結果完成,建案方得依法請領使用執照。

 工務局統計,臺南市新建工程申報地下室開挖中目前共計29件,較早的建案是去年中旬提出申請,大多數則是今年申請開挖,上星期委託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協助派員現場勘查,以確保施工過程及持續監測結果詳實無虞。

 工務局強調,依據建築法第56條,建築工程中必須勘驗部分,應由承造人會同監造人按時查核申報後,方得繼續施工。將持續針對列管受損戶陳情內容進行追蹤,以杜絕少數承造人及其專任工程人員未依規定確實勘驗及督察,避免未及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致緊急異常狀況發生,共同為公眾利益及公共安全把關。另受損戶針對勘驗结果有疑慮,亦可逕洽工務局詢問相關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
發稿人:工務局  建築管理科  電話:06-2991111#86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