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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天公用路燈亮起來 原來是檢修供電測試

市長黃偉哲因應財政紀律法努力開源節流,並強調不要債留子孫。針對市議員李啟維建議路燈應隨季節調整開燈關燈,避免浪費一事,市府工務局表示,有關公用路燈統一由台電調控,公園燈則由工務局本來就是依季節調整。
最近已進入夏季,近日已陸陸續續辦理調整定時器重設時間。而公用路燈和公園燈發現偶有白天亮燈情形,大多為維管機關辦理線路及負載檢修實地供電測試,因此容易讓民眾誤認浪費電,但實際上是維修必要的環節,測試完成後就會立刻關閉電源。
工務局表示,大型公園及小型公園,為因應季節變化不同日照時間,均參考公用路燈啟閉時間,也因此工務局及區公所,必須經常性依季節辦理調整定時器設定燈具亮燈及關燈時間。最近正在進行調整維修工作,將公園燈設定為傍晚約6:30亮燈,夜間熄燈後,隔日清晨3:30再亮燈以便利晨運民眾使用,並於日出前已感受天亮時刻,大約早上5:00熄燈。
工務局並說明,公用照明因場域不同,區分「表燈」和「包燈」兩種供電方式。公用道路上的路燈歸屬包燈供電,由台電公司控管,以「台灣地區日出日沒時刻表」設定啟閉時間。而公園燈、公有停車場及漁港一帶照明設備,採用表燈供電,各管理機關大多採用定時器(少部分採用自動點滅器)設定燈具亮滅時段。因此在處理公用之戶外公園燈、停車場及其他公共場域的燈光,均以不浪廢能源為最大考量,一起與市民愛地球。

發稿單位:公園管理科